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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05:35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于2005年3月17日颁布,2005年5月1日开始执行。是为公正快速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金融交易争议特制定的规则。
第八条,仲裁程序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开始。第九条,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需提交由申请人及/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通讯方式、仲裁协议、案情和争议要点、仲裁请求、请求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的介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于2005年3月17日颁布,2005年5月1日开始执行。是为公正快速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金融交易争议特制定的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的第一章 总则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金融争议案件,当事人约定适用本规则的,适用本规则;当事人未作约定的,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当事人对于双方之间的争议是否属于因金融交易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争议提出异议,或者当事人对于案件是否应适用本规则提出异议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当事人约定对本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关于仲裁的各类文件、通知与资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有权采用派人、挂号信、特快专递、传真、电传、电报或电子邮件,以及秘书局认为恰当的其他方式,向当事人及/或其代理人送达。第二十五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仲裁庭另有指示,本规则中的“工作日”定义为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的第二章 仲裁程序第十二条 仲裁庭可以由一名或者三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员人数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庭由一名或者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在最晚收到仲裁通知的一方当事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协商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范围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第二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之间因金融交易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1、贷款;2、存单;3、担保;4、信用证;5、票据;6、基金交易和基金托管;7、债券;8、托收和外汇汇款;9、保理;10、银行间的偿付约定;11、...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费按多少比例缴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规则第三条第(二)款第3项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如下:一、案件受理费收费办法 争议金额(人民币)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0元以下 最低不少于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 100元+争议金额1,...
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如有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有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接受仲裁。北京与原本的上海分会和华南分会有争议且已出相关公告。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约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的案件的管理公告》二、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概述:1. 书面协议:仲裁争议须基于书面协议,除非另有书面修改。法律规定的不得背离条款优先适用。2. 通知送达:收到通知后次日视为送达,法定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3. 申诉程序:申诉人需提供详细争议信息及仲裁条款,可包含独任仲裁员的建议。4. 代表指定:当事人...
涉外仲裁包括哪些条款?其仲裁的范围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要管辖中外当事人之间、外国当事人之间和中国当事人之间的产生于国际或涉外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如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合作生产、技术转让、金融信贷、财产租赁、融资租赁、货物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