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4小时前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21:33
老人立遗嘱没有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规定遗嘱必须要进行公证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遗嘱的内容合法,是遗嘱人具备遗嘱能力时订立的,且相关内容和形式合法就是有效的。
一、老人立遗嘱没有公证怎么办?
老人立遗嘱没有公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公证,只要意思真实,内容合法,这个遗嘱也是合法有效的。继承人还是应该按照这个遗嘱来进行继承,除非能拿出其他证据推翻这个遗嘱。公证只是为了让这个遗嘱的效力更强,因为公证遗嘱有很强的证明效力,法律上没有新的公证遗嘱的话,其他证据是不能推翻公证遗嘱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有关公证遗嘱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对于遗嘱的具体法律力,是基于其具备的构成要件来进行认定的,没有公证的情况下,只有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特别是对于遗嘱的具体条款应当由遗嘱人根据自己的遗嘱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