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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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23:15
实施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是国家刺激农村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切实贯彻落实这一重大支农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汽车摩托车下乡 1、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县农民在湖南省境内将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车)或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车)报废并换购(车身外部显著位置标注“汽车下乡”标识)微型载货车(指总质量不超过1.8吨至少四个车轮,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用于载货的机动车)给予补贴。每户限购一辆。按换购微、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手续齐全的三轮汽车每辆给予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 2、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县农民在湖南省境内购买(车身外部显著位置标注“汽车下乡”标识)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不含轿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给予补贴。每户限购一辆。按销售价格五万元以下的给予10%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 3、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我县农民在湖南省境内购买摩托车(车身外部显著位置标注“摩托车下乡”标识)给予补贴。每户限购两辆。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但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650元。 4、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购买后的办证收费实行减免并要求两年内不得转移所有权。即在汽车、摩托车下乡期间对汽车上牌过程中的所有行政性收费(包括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登记证工本费)减半征收;对摩托车上牌过程中的所有行政性收费全部免收。 二、家电下乡 1、家电下乡品种增多。在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给予财政补贴后,国家又新增了电脑、热水器(含电热、燃气、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微波炉和电磁炉等五大类。 2、家电下乡产品限价。家电下乡产品实施最高限价:彩电3500元,冰箱(冰柜) 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在2000元,电脑在35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磁炉600元、微波炉1000元。 家电下乡各型号产品的最终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具体品种、规格及中标价格各销售网点按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予以公示,产品中标价不是规定不变的零售价,允许优惠促销,讨价还价。 3、家电下乡补贴范围。我县农民在湖南省内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公示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中标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统一为销售价格的13%。每户每类限购两台(件)。 4、家电下乡实施时间。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产品自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30日,热水器、电脑、空调、微波炉、电磁炉自2009年2月1日开始,到2013年1月31日。 三、申领补贴资金程序 我县农民申报摩托车、家电下乡补贴时应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申报摩托车补贴时需提交:①邵阳县公安交警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②机动车销售发票复印件,③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④购买人身份证,⑤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申报家电补贴时需提交:A、购买产品的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B、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C、产品专用标识卡,D、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补贴资金采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方式,即乡镇财政所在审核农民申报材料后,符合补贴要求的,通过网络报送县财政局,财政局应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中;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审核时当面告知当事人。 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新购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应到县财政局申报补贴,并提交:①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②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复印件,③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④邵阳市公安交警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⑤购买人身份证,⑥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补贴资金采取“县级审核,县级兑付”方式。即县财政局在审核农民申报材料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中;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审核时当面告知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