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和车浩的辩论中让我感到对法学界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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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7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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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6:26
在罗翔和车浩的辩论中,我深刻体验到了法学界的某些问题。这场辩论中充斥着专业的刑法名词,如“刑法解释学”和“刑法教义学”,然而,这些高深的专业术语似乎并未解决基本的法律问题,反而显得过于繁琐。
个人观点是,法学界存在着严重的学阀现象,过分强调学术分类而忽视了法律本质的普及和清晰解释。简单的道理没有得到直接阐述,反而被抬高到“某某学”的高度,这不仅让普通大众感到困惑,更让人质疑法学界的实用性和公信力。
车浩指出,一些法学专家甚至在基本的法学概念上存在误解,这使得他们在“普法”过程中显得不专业。法律的稳定不应成为忽视社会现实的借口,尤其是涉及到儿童权益这样的敏感问题,刑法学界的责任感显得尤为缺失。
整个辩论充斥着诡辩和推卸责任,试图以“法不责众”来逃避问题,让人对刑法学界的进步和改革产生了质疑。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本应关注人民的基本需求,而非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
总的来说,这场辩论让我对法学界寄予的期待落空,法律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的丰富,更需要接地气的实践和对社会问题的深刻理解。法律应当以哲学为基础,照亮人们的道路,而不是陷入学术的繁琐和权势的纠葛中。
最后,我想引用知乎用户凤观烟台的观点,他认为关于买卖妇女的法律讨论中,过于关注学术权威而忽视了实际问题的修正,这正是法学界需要反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