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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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0:46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7世纪欧洲的大航海时代,当时的欧洲各国纷纷展开海上探险,寻找新*与商机。在16世纪,葡萄牙已经在东南亚地区建立了殖民地与商业基础。1560年代,一群荷兰商人派遣浩特曼前往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回国后,一群商人成立了荷兰东印度公司,旨在向东印度地区发展贸易。从1595年4月至1602年间,荷兰陆续成立了14家以东印度贸易为重点的公司。为了防止过度的商业竞争,这14家公司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获得了国家议会的授权,享有从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到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的贸易垄断权。
荷兰东印度公司由阿姆斯特丹、泽兰省的密德堡市、恩克华生市、代尔夫特市、荷恩市、鹿特丹市六处的办公室组成,董事会由七十多人组成,其中真正掌握实权的只有十七人,被称为“十七绅士”。这十七人中,阿姆斯特丹八人,泽兰省四人,其他地区各一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的公司,同时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被赋予了与其他国家签订正式条约并进行殖民统治的权力。
17世纪,荷兰商业公司所占领的土地中,荷兰东印度公司占有的地区以浅绿色表示,覆盖了印度洋与大西洋中的圣赫勒拿岛。161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印尼的雅加达)建立了总部,其他据点则设立在东印度群岛、香料群岛上。
到166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已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五万名员工和一万名佣兵的军队,股息高达40%。在认购股份的热潮中,荷兰东印度公司共释出650万荷兰盾供人认购。当时的10盾约等于1英镑,而1660年代荷兰一位教师的年薪约280盾。仅在阿姆斯特丹一地,就认购了一半的股份。
荷兰瓮是起于荷兰人在1602年所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泰国所烧制的青陶瓮,因荷兰人之故、称为荷兰瓮。 首先由东印度公司设在泰国的泰国棕榈油公司,将在泰国等地以物易物交换来的棕榈油以当地所烧制的绿色瓮装罐。之后运到台湾台南,再转运到南部山区的鲁凯族部落“以物易物”的来换取鹿皮,而当时台湾还有大量的野生梅花鹿群。 东印度公司拿泰国的棕榈油换取台湾的梅花鹿皮后,再转销到江户时代的日本,作为武士的鹿皮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