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10:1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20:27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20:28
在火车站买到过期食品就没人能管得了吗,打电话投诉也是一点用都没有,我在衢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