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老板不批,说不想做就走没有工资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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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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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1:34
1,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申请离职,30天后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文员人工记录的考勤如有经手人签字或者盖章有效。
3,公司没买社保在申请仲裁时可以受理,企业需要给你补交工作以来的社保金。
4,既能拿到工资又不用申请仲裁只有去社保局劳动稽查大队,请他们干预,敢于不成的情况只有申请仲裁。
5,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劳动者随时可以离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补偿金额未劳动者工作以来的双倍薪金。
6,向媒体报料需要有一定证据,否则企业可以告你损坏企业名誉。
7,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企业完全是被动的,扣发工资更是可笑。
8,申请仲裁要看你应聘的时候是以那个公司的名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1:34
辞工有一定的要求,一般要提前几天(具体记不准了)递交辞职报告,等待领导批准,若是领导不让辞职,最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