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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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1:19
法律分析:
*权利:
1.审议权。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活动。
2.提案权。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决定重大问题,一般要经过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的程序。法律除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的机构有权提出议案外,还规定了代表有权联名提出议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3.表决权。表决权是指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表决权利的行使,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是表决结果的直接依据。根据全国*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代表过半数是衡量一件议案是否获得通过的标准。
4.询问权和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监督的形式。在*会议期间,*可以就有关问题向本级*、人民*和人民*提出询问;全国*有权向*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提出质询案。
5.选举权。选举权是指代表参加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权利。
6.罢免权。罢免,是指由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在任期届满以前,依法解除其职务的法律行为。罢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各种监督手段中最严厉的监督手段,也是最后的监督措施。
7.建议权、批评权。*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向本级*或者其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的总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个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可以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提出。
8.*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权利。法律规定的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列席有关会议,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义务:模范地遵守*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联系群众、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中国*网)法律研究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