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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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3:26
法律主观:1、实习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可以”在法律条文中,“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也就是说,给了这样做的权利,但也有不这样做的权利。3、实习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