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不能带小孩回外公家过夜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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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3:05
可以的,只要未办理离婚登记或*判决离婚,即未解除夫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3:06
离婚后,一样可以带孩子回外公家过夜。
离婚后,只是夫妻关系不存,但夫妻双方对孩子皆有扶养权利,当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有孩子的探望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因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所以在子女探视的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中阻挠。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