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打的欠条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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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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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14:08
离婚后打的欠条的书写还是需要写明欠条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欠条的基本金额以及归还期限等。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3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规范的欠条应具备这些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离婚后,如果双方对于离婚补偿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但可能因为自己的经济状况,暂时没有办法进行给付的,那么可以根据该补偿书的规定,先写借条。离婚补偿欠条的主要内容有:双方具体的身份信息、补偿的事由、补偿的金额、支付的方式以及支付的时间等内容。
普通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凭欠条向人民*起诉请求还钱的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也是3年,计算期限是从欠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截止之日起,3年内。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生的话,必须在两年内之前向人民*起诉,*才会支持债权请求权。
当然诉讼时效有中止和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其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其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3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我们写欠条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欠条的具体格式,这样的欠条才是有效的。欠条是借钱的证明,也是借钱的依据,更是追债的主要证据等等。有些人在离婚的时候欠了配偶钱,但一时拿不出来,于是就打算写张欠条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