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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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9:53
中国历代王朝在认识到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性的基础上,都曾给予其一定的自主权,在行政管理上则实行羁縻民族政策。所谓羁縻,“羁”就是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经济和物质利益给以抚慰[2], 即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特殊的行政单位,保持或基本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承认其酋长、首领在本民族和本地区中的政治统治地位,任用少数民族地方首领为地方官吏,除在政治上隶属于中央王朝、经济上有朝贡的义务外,其余一切事务均由少数民族首领自己管理。这一特殊的行政管理政策,曾为中国这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作出发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