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签订了在医院服务10年的合同,想辞职,医院告诉我要赔偿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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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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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2:45
1、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法是有效的,如果部分违反法律本条款无效。你可以看你签订的劳动合同。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你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医院无权阻止你离职。关键是赔偿问题。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