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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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2:47
妊娠合并甲减的时候,她的控制标准比未妊娠的甲减要求严一些。一般的病人,给予促甲状腺激素控制到正常即可;对于妊娠的患者,妊娠中期、早期和晚期的控制标准不太一样。妊娠前3个月的时候,要求控制促甲状腺激素不要超过2.5mIU/L,妊娠中晚期不要超过3.0mIU/L。还有T4,又称为游离甲状腺素,要求控制在正常值的高1/3。所以妊娠合并甲减的时候,一个是要及时到内分泌科复诊,及时调整剂量,随着孕周的增加,替代剂量也要给予调整的。到小孩生下来以后,要恢复到怀孕前的剂量,再追踪复查甲状腺功能,再调整剂量。对这种病人,我们会要求小孩生下来1周查一个甲状腺功能,以免影响小孩的发育,及时干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