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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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4:25
清代男装主要分为长袍和马褂两种样式。长袍样式简洁,立领直身,偏大襟,前后衣身有接缝,下摆有两开衩(古时称“缺裤”),分为四开衩和无开衩两种类型。四开衩长袍是皇室贵族为便于骑射所穿,平民则穿着左右两侧开衩或称“一裹圆”的不开衩长袍。在《红楼梦》第九十四回中,宝玉换掉“一裹圆”的皮袄,换上狐腋箭袖和玄狐腿外褂,说明“一裹圆”是休闲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
马褂是满清男子的四种制服之一,即行服。长袍外面的马褂身长不过膝,袖宽且短。衣服上的佩饰比较繁琐,一个金银牌上垂挂着数十件小东西,如耳挖子、镊子、牙签等,以及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枪等。清代佩挂饰物形成风尚。
马褂分为单、夹、棉几种不同做法,一般采用石青、绀色、黑色等较素的颜色,习惯上不用亮纱原料。在乾隆年间,有翻毛皮马褂,为贵族服用。官职人员着褂在胸前背后缀有补子,称为“补褂”。马褂又名“德胜褂”。清初马褂采用天蓝色。乾隆时以玫瑰紫为佳,清末深绛(赤、大红)最流行,民国时期流行浅灰和浅驼颜色。黄马褂是清代的上等褂,属于皇帝的最高赏赐,有四种人才可以享用:扈从大臣、竞技场上比武的优胜者、作战有功的高级武将或统兵的文官、朝廷特使。马褂有长袖短袖之分,无论长短马褂之袖都是宽肥的。马褂有对襟、大襟和琵琶襟等几种式样,以衣襟区别使用范围。
顺治时期朝廷对民间着装下达的诏令中,可以了解到服饰变化的一些具体情节。顺治元年十月有令命文官衣冠按明代服制,民装无规定。顺治二年六月规定了剃掉之制,限旬日(十天之内)内一律遵行,违者杀而无赦。顺治四年十一月确定官民服饰之制,但只限服色和使用材料,所服之式样仍无明确规定。直至乾隆时期,规定了居住城市和人员稠密的区域普遍服用旗装外,闭塞地方的平民仍然不服用马褂,不戴红缨帽。即使一些留有发辫的男人,也将辫盘绕在头顶,再加戴一顶毡帽,外观上很难辩认出来。
满人进关后,对男子采取强制性更装,而女子的更装是逐步实现的。当时女子改装阻力很大,明装难以更改,反而大大吸引了满人,不少旗人还特意模仿汉装,尽管乾隆时期宫中一再降旨,禁止满人缠足,但异族女装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满人违抗旨令的现象时有发生。清代蟒袍莽袍有很多种,皇帝穿的龙袍只是莽袍中的一种,皇帝的龙袍为五爪金龙,一般将相、亲王或有功之臣的莽袍为四爪龙。在清代莽袍上的龙的数量有严格的限制,皇帝9条,其它8条以下。
清王朝时,以暴力手段推行剃发易服,按满族习俗统一男子服饰。顺治九年(1652),钦定《服色肩舆条例》颁行,从此废除了浓厚汉民族色彩的冠冕衣裳。明代男子一律蓄发挽髻,着宽松衣,穿长统袜、浅面鞋;清时则剃发留辫,辫垂脑后,穿瘦削的马蹄袖箭衣、紧袜、深统靴。但官民服饰依律泾渭分明。 清朝是以满族统治者为主的政权机构,满族八旗服饰随朝代的变更冲进关内。旗人的风俗习惯影响着广大的中原地区。清初统治者把是否接受满族服饰看成是否接受其统治的标志,强令汉民剃发易服。清代服制改变,从公服开始逐渐推向常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