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3:4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9:32
“jsju”网友 : 你好,你反映的龙港花园小区业主将公摊面积占用私建小房间的问题,我局安排物管科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龙港花园城70幢1单元601室的业主闵杰军,因父母年老多病,无法入住高楼,因此购买了70幢1单元2号车库供父母居住,为了生活方便,在车库后侧安装了一个座便器,占用了约1㎡的公用面积。后有业主向物业反映其违建,物业现场查看后向城管局作了汇报,城管局也派人来现场查看了,认为影响不大,要求物业进行协调。5月10日,闵杰军同该楼所有业主进行了协商,征得该楼所有业主同意,并向业主委员会作了汇报,目前,该楼业主一致同意闵杰军占用这约1㎡的公用面积。 金湖县住建局网络发言人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9:24
“jsju”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等待回复。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9:30
依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
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城管)负责认定小区内的违章建筑。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1、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2、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3、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处理违章建筑的对策:
解决当前处理违章建筑面临的困局,从以下这样一些方面入手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1、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2、加大执法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法建设初期的查处,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建筑应立即采取措施,从重从严从快查处,该拆的坚决拆,绝不手软。
3、认真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快“城中村”、“园中村”的改造步伐,这是解决违章建房的源头。
违章建筑其实就是指违反我国的行政法规和其他的法律而搭建的建筑物。一般违章建筑的话,国家都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其进行停工,甚至是进行拆除,这都是有可能的。违章建筑在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市容,而且安全性也没有保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违章建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