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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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9:21
不是。\x0d\x0a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x0d\x0a《婚姻法》\x0d\x0a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x0d\x0a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x0d\x0a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x0d\x0a(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x0d\x0a(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x0d\x0a(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x0d\x0a(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x0d\x0a(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x0d\x0a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