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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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5:19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标的,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其基本义务。但是在现实中,往往会有很多承租人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或是拒绝缴纳租金。对于这种现象,出租人应该怎么处理呢?首先建议大家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解决。当然,协商和调解都不成的话,出租人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因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且解除合同后,出租人依然享有向承租人主张收取租金的权利。因此,遇到承租人无故拖欠租金或是拒绝缴纳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要求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