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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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2:40
地下钱庄是黑市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指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此类组织主要非法从事的金融业务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以及非法典当、私募基金等。这些行为违反了1998年*颁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地下钱庄背后的因素复杂,主要包括资金供求失衡导致乡镇私营企业融资困难、企业资金和*潜流暗涌、巧妙利用存贷挂钩的信贷制度、以贷谋贿和以贷索贿以及金融法规不健全等。
在资金需求与供给之间形成的失衡,使得乡镇私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在正规金融渠道受阻后,转向地下钱庄借贷。由于公开资金市场利率单一且偏低,资金从各类乡镇流向地下资金市场,形成资金供需链。放贷人资金有限,催生出利用“存款挂钩制度”的“拉款掮客”,他们从外地、党政机关甚至金融部门拉存款,存入银行套取贷款,放贷者、中介人和经手人都在吃“利差”。例如,某*机关将*存入地下银行,获得的“红利”用于机关福利。
地下钱庄内部运作精细,通过“无风险高利转贷”等手法逃避监管。银行为减少贷款风险,实行存贷挂钩的信贷制度,地下钱庄窥得其中漏洞,先存入银行一大笔钱,存款生息后借款人可从银行获得贷款。不久,放贷人抽回存款,将风险转嫁给银行。
在计划*下,企业资金需求与银行资金分配非人格化,难以发生以贷谋贿和以贷索贿的情况。然而,金融法规不健全导致不受约束的权力形成*。健全规章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权力,遏制灰色资金市场。但仅依靠文件和*约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文件和*可能存在累积的谬误或相悖之处,给人们留下操作的困难,且文件和*缺乏具体细则,给执法者留下理解空间和执行弹性。
针对中国地下钱庄分布及特点,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各地地下钱庄“经营”形态各异,受不同地理环境和市场需求驱动。具体来说,这些驱动因素包括非自由兑换货币兑换渠道不畅、非法买卖外汇赚取汇差、走私不法分子牟取暴利、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以骗取出口退税等。
黑市是指未经*批准而非法形成的,以交易不许上市的商品或以高于公开市场价格的价格,秘密进行买卖为其特征的市场。如票证黑市、金银黑市、走私物品黑市等。如果是为了逃避国家关于商品价格、汇价及有价证券市价、利率等的*而形成的买卖行为,则被称为黑市交易。在黑市上进行交易的价格称黑市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