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申报条件材料及时间流程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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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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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1 22:13
以下是2021年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申报的详细指南: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技术应用,所有应用部分的质量达到现行验收标准,且技术效果显著。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1 应用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或江苏省发布的建筑业新技术,如《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2017/2011/2018)》中的六项以上,并结合工程特点采用其他新技术,且至少应用两项江苏省发布的最新技术。
2.2 即使只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或江苏省一项新技术,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结合其他新技术,同样可以申报。
二、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需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2. 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初步意见,再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3. 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扫描件。
三、验收材料
1. 项目现场需提供包括申请书、申报书、批准文件、技术报告、单项工作总结、工程质量证明、效益分析报告、企业技术文件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企业总工程师签字确认。
2. 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现场查勘,形成专家验收意见。
四、线上复查与公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线上复查申报资料,通过的项目将公布,未通过的项目需进一步讨论或调整。设区市需在12月20日前汇总验收项目和专家意见上报。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针对2021年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申报要求、材料提交和时间安排的概要说明,具体操作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有疑问,可咨询在线客服获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