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我是一名去年毕业的大专生,现在由于工作需要想要报考河南师范大学*教育本科,请问有什么条件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4:31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有效申请期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外校*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经省学位办批准和其所在学校提出授权委托,也可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二、授予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4. 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其课程成绩有一半(含一半)以上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其以上。  6 .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 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  7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②以结业证明换取毕业文凭者。  ③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者,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者。  ④因其它原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授予程序  1 .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2 .各教学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 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 学位外语成绩 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各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申请者的申请作出表决(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在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建议学位授予意见, 加盖公章, 在规定时间里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拟出学位授予初审报告,经校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对申请者的申请 审议,进行表决,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  5 .对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者,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后,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 .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予以注册登记,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学制年限、学习形式、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发证日期及经办人等。  四、附则  1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提交河南师范大学。  2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其学业成绩由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审核,其申请资格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 1 年内参加该考试。  4 .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办。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二〇〇六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2-07-10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3年3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追问额,可不可以言简意赅一点,这些我在网上都看过,不是懒得看,有些字眼还真看不明白、最好是经验之谈、还是谢谢你、

追答大专选个专业直接报名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高考报名等毕业。。。。需到我(百度空间)看联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有效申请期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外校*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经省学位办批准和其所在学校提出授权委托,也可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二、授予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4. 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其课程成绩有一半(含一半)以上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其以上。  6 .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 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  7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②以结业证明换取毕业文凭者。  ③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者,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者。  ④因其它原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授予程序  1 .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2 .各教学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 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 学位外语成绩 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各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申请者的申请作出表决(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在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建议学位授予意见, 加盖公章, 在规定时间里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拟出学位授予初审报告,经校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对申请者的申请 审议,进行表决,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  5 .对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者,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后,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 .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予以注册登记,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学制年限、学习形式、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发证日期及经办人等。  四、附则  1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提交河南师范大学。  2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其学业成绩由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审核,其申请资格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 1 年内参加该考试。  4 .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办。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二〇〇六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2-07-10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3年3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追问额,可不可以言简意赅一点,这些我在网上都看过,不是懒得看,有些字眼还真看不明白、最好是经验之谈、还是谢谢你、

追答大专选个专业直接报名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高考报名等毕业。。。。需到我(百度空间)看联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有效申请期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外校*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经省学位办批准和其所在学校提出授权委托,也可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二、授予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4. 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其课程成绩有一半(含一半)以上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其以上。  6 .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 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  7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②以结业证明换取毕业文凭者。  ③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者,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者。  ④因其它原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授予程序  1 .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2 .各教学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 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 学位外语成绩 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各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申请者的申请作出表决(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在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建议学位授予意见, 加盖公章, 在规定时间里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拟出学位授予初审报告,经校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对申请者的申请 审议,进行表决,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  5 .对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者,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后,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 .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予以注册登记,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学制年限、学习形式、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发证日期及经办人等。  四、附则  1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提交河南师范大学。  2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其学业成绩由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审核,其申请资格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 1 年内参加该考试。  4 .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办。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二〇〇六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2-07-10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3年3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追问额,可不可以言简意赅一点,这些我在网上都看过,不是懒得看,有些字眼还真看不明白、最好是经验之谈、还是谢谢你、

追答大专选个专业直接报名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高考报名等毕业。。。。需到我(百度空间)看联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有效申请期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外校*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经省学位办批准和其所在学校提出授权委托,也可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二、授予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4. 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其课程成绩有一半(含一半)以上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其以上。  6 .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 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  7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②以结业证明换取毕业文凭者。  ③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者,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者。  ④因其它原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授予程序  1 .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2 .各教学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 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 学位外语成绩 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各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申请者的申请作出表决(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在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建议学位授予意见, 加盖公章, 在规定时间里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拟出学位授予初审报告,经校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对申请者的申请 审议,进行表决,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  5 .对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者,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后,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 .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予以注册登记,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学制年限、学习形式、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发证日期及经办人等。  四、附则  1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提交河南师范大学。  2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其学业成绩由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审核,其申请资格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 1 年内参加该考试。  4 .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办。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二〇〇六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2-07-10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3年3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追问额,可不可以言简意赅一点,这些我在网上都看过,不是懒得看,有些字眼还真看不明白、最好是经验之谈、还是谢谢你、

追答大专选个专业直接报名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高考报名等毕业。。。。需到我(百度空间)看联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有效申请期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外校*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经省学位办批准和其所在学校提出授权委托,也可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二、授予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4. 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其课程成绩有一半(含一半)以上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其以上。  6 .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 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  7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②以结业证明换取毕业文凭者。  ③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者,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者。  ④因其它原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授予程序  1 .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2 .各教学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 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 学位外语成绩 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各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申请者的申请作出表决(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在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建议学位授予意见, 加盖公章, 在规定时间里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拟出学位授予初审报告,经校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对申请者的申请 审议,进行表决,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  5 .对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者,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后,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 .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予以注册登记,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学制年限、学习形式、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发证日期及经办人等。  四、附则  1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提交河南师范大学。  2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其学业成绩由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审核,其申请资格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 1 年内参加该考试。  4 .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办。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二〇〇六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2-07-10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3年3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追问额,可不可以言简意赅一点,这些我在网上都看过,不是懒得看,有些字眼还真看不明白、最好是经验之谈、还是谢谢你、

追答大专选个专业直接报名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有效申请期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外校*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经省学位办批准和其所在学校提出授权委托,也可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二、授予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4. 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其课程成绩有一半(含一半)以上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其以上。  6 .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 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  7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②以结业证明换取毕业文凭者。  ③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者,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者。  ④因其它原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授予程序  1 .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2 .各教学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 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 学位外语成绩 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各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申请者的申请作出表决(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在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建议学位授予意见, 加盖公章, 在规定时间里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拟出学位授予初审报告,经校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对申请者的申请 审议,进行表决,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  5 .对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者,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后,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 .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予以注册登记,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学制年限、学习形式、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发证日期及经办人等。  四、附则  1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提交河南师范大学。  2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其学业成绩由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审核,其申请资格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 1 年内参加该考试。  4 .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办。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二〇〇六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2-07-10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3年3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追问额,可不可以言简意赅一点,这些我在网上都看过,不是懒得看,有些字眼还真看不明白、最好是经验之谈、还是谢谢你、

追答大专选个专业直接报名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高考报名等毕业。。。。需到我(百度空间)看联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有效申请期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外校*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经省学位办批准和其所在学校提出授权委托,也可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二、授予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4. 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其课程成绩有一半(含一半)以上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其以上。  6 .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 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  7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②以结业证明换取毕业文凭者。  ③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者,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者。  ④因其它原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授予程序  1 .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2 .各教学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 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 学位外语成绩 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各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申请者的申请作出表决(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在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建议学位授予意见, 加盖公章, 在规定时间里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拟出学位授予初审报告,经校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对申请者的申请 审议,进行表决,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  5 .对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者,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后,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 .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予以注册登记,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学制年限、学习形式、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发证日期及经办人等。  四、附则  1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提交河南师范大学。  2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其学业成绩由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审核,其申请资格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 1 年内参加该考试。  4 .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办。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二〇〇六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2-07-10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3年3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追问额,可不可以言简意赅一点,这些我在网上都看过,不是懒得看,有些字眼还真看不明白、最好是经验之谈、还是谢谢你、

追答大专选个专业直接报名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3

*高考报名等毕业。。。。需到我(百度空间)看联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有效申请期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外校*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经省学位办批准和其所在学校提出授权委托,也可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二、授予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4. 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其课程成绩有一半(含一半)以上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其以上。  6 .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 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  7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②以结业证明换取毕业文凭者。  ③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者,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者。  ④因其它原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授予程序  1 .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2 .各教学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 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 学位外语成绩 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各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申请者的申请作出表决(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在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建议学位授予意见, 加盖公章, 在规定时间里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拟出学位授予初审报告,经校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对申请者的申请 审议,进行表决,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  5 .对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者,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后,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 .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予以注册登记,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学制年限、学习形式、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发证日期及经办人等。  四、附则  1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提交河南师范大学。  2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其学业成绩由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审核,其申请资格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 1 年内参加该考试。  4 .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办。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二〇〇六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2-07-10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3年3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追问额,可不可以言简意赅一点,这些我在网上都看过,不是懒得看,有些字眼还真看不明白、最好是经验之谈、还是谢谢你、

追答大专选个专业直接报名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3

*高考报名等毕业。。。。需到我(百度空间)看联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3

*高考报名等毕业。。。。需到我(百度空间)看联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01:50

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有效申请期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外校*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经省学位办批准和其所在学校提出授权委托,也可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二、授予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4. 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其课程成绩有一半(含一半)以上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其以上。  6 .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 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  7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②以结业证明换取毕业文凭者。  ③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者,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者。  ④因其它原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授予程序  1 .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2 .各教学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 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 学位外语成绩 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各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申请者的申请作出表决(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在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建议学位授予意见, 加盖公章, 在规定时间里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拟出学位授予初审报告,经校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对申请者的申请 审议,进行表决,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  5 .对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者,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后,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 .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予以注册登记,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学制年限、学习形式、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发证日期及经办人等。  四、附则  1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提交河南师范大学。  2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其学业成绩由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审核,其申请资格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 1 年内参加该考试。  4 .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办。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二〇〇六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2-07-10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3年3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追问额,可不可以言简意赅一点,这些我在网上都看过,不是懒得看,有些字眼还真看不明白、最好是经验之谈、还是谢谢你、

追答大专选个专业直接报名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01:50

*高考报名等毕业。。。。需到我(百度空间)看联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2

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有效申请期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外校*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2 年内的毕业生,经省学位办批准和其所在学校提出授权委托,也可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二、授予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4. 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其课程成绩有一半(含一半)以上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其以上。  6 .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 河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  7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②以结业证明换取毕业文凭者。  ③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3 门次(含 3 门次)者,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超过 5 门次(含 5 门次)者。  ④因其它原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授予程序  1 .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2 .各教学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 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 学位外语成绩 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各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申请者的申请作出表决(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在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建议学位授予意见, 加盖公章, 在规定时间里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4 .继续教育学院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拟出学位授予初审报告,经校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根据 《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对申请者的申请 审议,进行表决,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  5 .对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者,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后,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 .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予以注册登记,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学制年限、学习形式、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发证日期及经办人等。  四、附则  1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提交河南师范大学。  2 .外校*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其学业成绩由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审核,其申请资格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 1 年内参加该考试。  4 .学位证书遗失不再补办。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二〇〇六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2-07-10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3年3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追问额,可不可以言简意赅一点,这些我在网上都看过,不是懒得看,有些字眼还真看不明白、最好是经验之谈、还是谢谢你、

追答大专选个专业直接报名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0:53

*高考报名等毕业。。。。需到我(百度空间)看联系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自离后能补办离职证明吗? 我是家里自离的,可以补办辞职手续吗 急救!!!狗狗受凉吃什么就吐什么,该吃什么药 狗狗受凉呕吐吃什么药好得快 公告栏标题里的字如何设定字体及大小 公告栏怎移动啊 我的公告栏 如何设置 怎么让QQ拍拍公告栏文字不滚动 在滚动的公告栏中鼠标放上去时就停止,这种效果怎么做?谢谢了 王者荣耀铂金1和黄金3双排排到的是什么段位的 女人该如何远离妇科炎症? 笔记本上NUMPAD5在哪? 妇科炎症在女性中是普遍现象吗? 玩游戏NUMPAD怎么按啊,找到FN键找不到num lk 妇科疾病有什么危害? 妇科疾病会带来哪些危害?不看可以吗? 因为费用挺贵的 为什么女人总被妇科疾病纠缠? 妇科疾病危害女性健康 lfsdm 笔记本怎么输入numpad 笔记本numpad是哪个键 妇科疾病有哪些,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numpad是哪个键? 飞车怎么打其他颜色字体 QQ飞车聊天的红字体怎么弄的? QQ飞车里的彩色字体怎么打出来? qq飞车怎样打红色字 QQ飞车怎么弄彩色字体 qq飞车个性签名彩色字体怎么打出来是红色 再QQ飞车怎么样打红色字体 QQ飞车里怎么打出红色的字? 想知道关于成人高考的有关消息,应该去教育局的哪个部门咨询? 我想报名河南师范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 想在河师大函授一本科文凭怎么入学 请问周口幼儿师范毕业的学生可以参加河南师范大学的成人高考吗? 成人本科可以报考四级吗 成人高考可以读河南师范大学吗? 河南师范大学成人高考 跪求哪位高人可以用符号组成一个哆啦A梦(注:只要哆啦A梦) 我是河南人,现已打工,想通过成考或者自考进入河南师范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教师?我该怎么做? 河南师范大学成考有哪些专业 成人高考报河师大还是师范好? 有关成长的悲伤句子 置玫兰妙正祛斑美白霜 在微信上认识的女人,从附近人里加的,靠谱吗,想谈一场恋爱,我40多了 我今年被骗了两次,都是微信附近人加的,相同的都是女方主动约见面, 最近微信附近的人加了一个女的 她是卖手机配件的 后来找她买了充电器 见了面 执业医师考试科目顺序是怎样的? 执业医师考试先考操作还是先考笔试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流程 常见的三种卧室衣柜设计方案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