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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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8:22
法律分析:主要职责有: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法规和规章制度。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拟定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经批准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
4、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
*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