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贩卖牌证牟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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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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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6 20:54
1.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2. 网友咨询: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期间,胡某通过网络以1200元至150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购买伪造的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并将这些证照转卖给陈某、宋某、张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一万元。2020年6月21日,陈某驾驶的车辆因悬挂伪造车牌被公安机关查获。2020年8月28日,胡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胡某如实供述了其向陈某非法贩卖牌证的情况,以及尚未被侦查机关掌握的其向宋某、张某非法贩卖牌证的犯罪事实,并退出了违法所得一万元。
3.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刘德远律师解答:胡某为了非法牟利,与他人共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并进行销售,其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发后,胡某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胡某主动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4. 刘德远律师补充:《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德远律师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经济纠纷、行政诉讼。他是陕西朔风刑辩律师团队主办律师,也是中国法学会、西安法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