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15:0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22
第一条 为了确保疫苗的质量与预防接种的安全性与有效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范,以加强疫苗储存与运输的管理。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条例》中规定的疫苗在储存与运输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配备具有疫苗管理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接种单位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所有相关单位需配置确保疫苗质量的储存与运输设施与设备,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做好疫苗的储存与运输。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实施本规范,确保其有效执行。
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以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规范》包括总则,疫苗储存、运输中的管理,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监测,疫苗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附则等5章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