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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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8:08
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去的《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办学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申办材料:
1、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广义的教育机构有很多分类:如:
(1)、各种类型和程度的学校(如普通学校和专业学校);
(2)、学前教育机构(如托儿所、幼儿园);
(3)、校外教育机构(如少年宫、辅导站);
(4)、成人教育机构(函授学院、广播大学、成人自学考试站等);
(5)、各级教育行政机关(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育科等);
(6)、教育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