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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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9:32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包括以下情况: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超过5万人,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区域生态严重受损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严重污染,影响当地经济与社会活动;涉及放射性物质的恶意破坏或1、2类放射源失控导致大范围辐射污染;重要水源地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泄露严重影响公众生活和生产;跨国环境污染事件。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涉及死亡10至30人,中毒(重伤)50至100人;区域生态功能部分受损,濒危物种环境受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至5万人;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重要水体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包括死亡3至10人,中毒(重伤)10至50人;跨地级行政区纠纷,经济与社会活动受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涉及死亡3人以下,中毒(重伤)10人以下;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发群体性影响;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需注意的是,这些分级标准中的数量表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该办法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3月31日发布,自同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9:31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包括以下情况: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超过5万人,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区域生态严重受损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严重污染,影响当地经济与社会活动;涉及放射性物质的恶意破坏或1、2类放射源失控导致大范围辐射污染;重要水源地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泄露严重影响公众生活和生产;跨国环境污染事件。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涉及死亡10至30人,中毒(重伤)50至100人;区域生态功能部分受损,濒危物种环境受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至5万人;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重要水体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包括死亡3至10人,中毒(重伤)10至50人;跨地级行政区纠纷,经济与社会活动受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涉及死亡3人以下,中毒(重伤)10人以下;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发群体性影响;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需注意的是,这些分级标准中的数量表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该办法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3月31日发布,自同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