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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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6:24
如果是欠银行钱的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如果是银行起诉之后不还的有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一、如果是欠银行钱要去监狱关多少年?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欠银行的钱是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被起诉坐牢的,但银行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催要,如果当事人期限已过仍不还款的话,银行是可以向*进行诉讼的。
1、如果仅是欠钱,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的。
2、银行到*起诉,胜诉之后,如果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欠钱不还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正常活动。人民*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这里包括两层含义:
(1)是人民*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判决是人民*经过审理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在诉讼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对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作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象的判决与裁定,包括人民*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案件等各类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但从审判实践看,主要是拒不执行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至于刑事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很少有可能拒不执行。
(2)是具有执行内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谓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已经超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而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以及终审作出的判决和裁定等。至于没有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因为尚不具备依法执行的条件,自然不会发生拒不执行的问题。
经人民*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能否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这种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具有与生效判决、裁定同等的效力,由人民*负责执行。因而从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需要上来考虑,这种生效调解书也能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拒不执行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等诉讼中由*主持达成并已生效的调解书的,也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观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既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拘禁、围攻执行人员,抢走执行标的、砸毁执行工具、车辆,以暴力伤害、毁坏财物、加害亲属、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恫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命令停止侵害仍不停止侵害而故意为之等等,又可以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如对人民*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
既可以采取暴力的方式,又可以采取非暴力的方式。既可以公开抗拒执行,又可以是暗地里进行抗拒。不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人民*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行为人在人民*的判决、裁定生效后,为逃避义务,采取隐藏、转移、变卖、赠送、毁损自己财物而造成无法履行的,仍应属于有能力执行,构成犯罪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条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64条和第77条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暴力抗拒人民*执行判决、裁定,杀害、重伤执行人员的,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负有执行人民*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观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某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故意拒不执行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这并不影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
需要注意的是,欠银行多少钱都是不会被起诉坐牢的,一般情况下来看欠钱只是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被起诉坐牢的,但如果不履行法律的判决,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样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要及时的注意及时的归还借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