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离学校消防通道不足200,但是离进出门距离够,能不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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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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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1:2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该条中的“中学、小学”是指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学校,包括普通小学、普通中学和其他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各类学校。该条中的“200米范围内”是指自中学、小学围墙或者校园边界的任意一点向外沿直线延伸200米的区域。
一般是从学校主门到网吧有200米就行。院墙地下虽然距主门有200M。可人家想找你事是轻而易举。这要么你钻法律空子,要么管理人员整治你钻法律空子。都可以钻的前提下就要考验你和领导的关系怎样处理了。你在人家那里的工作是要做好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1:29
1、要满足消防车辆掉头的需求;
2、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3、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4、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1:30
不行,这是要看关系的,有关系就好办点,没关系你就是开到天边去都有部门找你的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1:30
根据2011年实施的由*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七条规定, 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根据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示经批准的本地区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和有关设立审批的条件,依照《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文化部等部门的规定,办理设立网吧的行政许可。要向投资者宣传网吧市场准入*,加强*信息引导,避免和遏制对网吧的盲目投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为网吧经营单位办理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以企业的组织形式(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办理网吧的营业执照,不得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办理网吧的营业执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1:31
规定是学校周围200米内不能开设网吧,具体怎么个周围法有点模糊追问规定是离学校步行最短距离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