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逃税罪的哪些人员要受处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11:2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6:25
我们知道对于逃税罪来讲,只能是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才能构成,而这里具体还包括了自然人与单位。不过在单位犯逃税罪的时候,既要处罚单位,又要处罚个人。那么单位犯逃税罪的哪些人员要受处罚?
网友咨询:
昨天看电视,看到有几个明星逃税,后来被发现后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还要补交罚款,请问个人逃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王伟民律师解答:
个人逃税罪立案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王伟民律师补充: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