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公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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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5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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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5 09:48
在1916年7月6日,中华民国的大总统黎元洪发布了一项命令,以回应袁世凯复辟帝制的企图,他决定废除一系列与帝制相关的官职和称号,其中之一便是省巡按使。随后,吉林省的行政架构发生了变化,巡按使公署被改建为吉林省长公署,这一调整于7月10日正式实施。
吉林省长公署是一个负责全省民政事务的重要机构,省长郭宗熙在此期间担任要职。公署内部设有四个主要部门,即政务厅、财政厅、教育厅和实业厅,以及警务处,它们各自负责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省长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全省民政事务,监督全省的巡防警备队伍,同时对财政、司法行政以及其他特别官署的行政工作进行监督。
作为中央政府在地方设立的行政机构,吉林省长公署在行使职权时,会接受来自省长一定程度的监督。这体现了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划分与协作,确保了地方行政的有序运行和高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