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让我去录的口供就让我回来了,说让我随叫随到像这种情况会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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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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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15
应该是不会把你送去看守所了,如果是要送你去,那就不会让你回家了,直接就把人扣下然后办手续送去了,现在的问题是你在带人去你朋友那里时,有没有使用暴力和威胁包括口头言语上的,另外那个人上车时知不知道你带他去那里,还有你平时有没有参与朋友那帮人的犯法行为,如果你仅仅只是那一次,除了你朋友外平时也没和别的人有来往,那么他们那帮人的事情就与你无关,再一个也看当事人和你朋友的口供是怎么样说你的,总的来讲,你没有多大事情的,不用害怕的,只要你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开车送人过去,而且也没有威胁那些,加上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属于经济民事纠纷,你朋友也没有把人绑架关起来,更没有动手打人,最多是语言威胁,那事情就不算什么,到你头上更是没多大事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16
按照程序来说,不算立案的,笔录只是派出所了解基本问题、情况的,以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立案属于公安的另一个程序的。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19
有没有取保候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22
应该是不会把你送去看守所了,如果是要送你去,那就不会让你回家了,直接就把人扣下然后办手续送去了,现在的问题是你在带人去你朋友那里时,有没有使用暴力和威胁包括口头言语上的,另外那个人上车时知不知道你带他去那里,还有你平时有没有参与朋友那帮人的犯法行为,如果你仅仅只是那一次,除了你朋友外平时也没和别的人有来往,那么他们那帮人的事情就与你无关,再一个也看当事人和你朋友的口供是怎么样说你的,总的来讲,你没有多大事情的,不用害怕的,只要你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开车送人过去,而且也没有威胁那些,加上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属于经济民事纠纷,你朋友也没有把人绑架关起来,更没有动手打人,最多是语言威胁,那事情就不算什么,到你头上更是没多大事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20
有没有取保候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18
按照程序来说,不算立案的,笔录只是派出所了解基本问题、情况的,以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立案属于公安的另一个程序的。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