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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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7:02
国务院为了推动中西部地区更有效地吸引产业转移,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引导措施。
首先,财税政策上,中央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支持中西部地区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如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免除关税,并优化对物流企业的税收政策。
金融政策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为产业转移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并购重组,同时推进中西部金融机构参与金融市场活动,引进外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此外,对于产业与投资,国务院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降低鼓励类产业门槛,给予中西部地区更多自主权,同时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土地政策上,强调节约集约,加大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支持,优先安排产业园区用地,并优化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和制度。商贸政策上,支持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并加大对“大通关”和口岸建设的支持。
科教文化政策上,鼓励东部地区的技术转移和创新合作,提升中西部地区的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高素质人才,并支持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
国务院强调,各地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指导,中西部地区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国务院相关部门则在政策实施和创新上给予支持,共同推动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的顺利进行。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任务,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形成更加合理有效的区域产业分工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