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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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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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10:0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
一、修改*、监督*的实施。*是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的权力,无论是对*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员。根据*和法律规定,全国*选举和罢免全国*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副*;根据国家*提名,决定*总理人选;根据*总理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长;通过全国*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
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五、监督国家机关。全国*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规定,全国*常委会对全国*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军事委员会*对全国*负责,*军事委员会受全国*监督。根据*和法律的规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听取和审议全国*常委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报告。另外,法律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或者*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的质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