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南非,一个希腊的两名外国人,能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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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9:51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手续:
一、结婚所需证件:
1、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签发的,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或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
2、 外国侨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的免交);
(2)签发的,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本人县级*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双方的照片。
(4) 外国人之间要求在我国登记结婚的,除需要上述第二项所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供本国法律承认他们在他国注册登记的有关法律条款。
(5) 涉外结婚登记审批手续:与中国无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扩展资料:
涉外婚姻内地诉讼离婚的问题:
1、一般原则:
涉外离婚诉讼,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2、特殊规定:
(1)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或者对下落不明及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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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9:52
可以的,国外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需要出具国外公民的单身证明,并完成使馆认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9:52
只要两个人准备的证件符合中国使用部门的要求就可以办理相关的结婚登记手续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9:53
如果是中国的国籍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9:53
在中国买人幢房子,加入中国籍,就能在中国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