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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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3:05
1、工伤保险待遇方面
你单位肯定没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了,那么职工个人可以再1年内申请,申请日之前的工伤保险待遇上的所有费用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月要正常发放工资待遇,而且不能把你辞退。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公司把你除名方面
这该属于劳动争议了,你要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去单位交涉时可以偷偷录音,录下单位让人代签你名字的对话等证据。
劳动争议方面我不太懂,你这个应该要投诉或者举报,最好找个律师咨询吧。这种情况太恶劣了必须举报,不知道能不能写到市长信箱里投诉
把你列为死亡人员如,社保局那边要列为死亡的话也要有居民死亡的什么证明,这个证明你单位应该没办法伪造的吧,所以社保局那边你的信息应该没有被改成死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3:05
工伤发生,公司不给申报工伤,有公司承担全部费用,(当事人工资,医药费,伤残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