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不得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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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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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0:43
【答案】:A
A项是统计法律;B项属于统计行政法规;C项属于统计行政规章;D项属于统计地方性法规。在整个统计法律制度中,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所以,《统计法实施细则》作为统计行政法规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抵触。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已根据《统计法》的规定修改为《统计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