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47条的一些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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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3:11
1、你所述的情况要看学校怎么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本人,若不是提前三十日解除的,则可以额外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暑期工资是否该发,要分两种情况,若在学校学期结束前提前三十日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则不支付你暑期工资;若在学期结束后因拆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你暑期工资。
2、若该拆迁属于订立合同依据客观情况发生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且学校与你无法达成一致变更合同意见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3、你所述的应该是养老保险等社保,这应该在学校与你形成用工之日起就应该为你缴纳的,单位不为你缴纳劳动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学校补交。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4、具体法律规定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3:10
1.暑假期间如果属于合同签订范围之内,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2.学校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如果没有通知,则应当支付违约金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可以向学校要求赔偿该学期的保险,因为合同尚未结束,则合同是有效的,学校不能单方解除合同,而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你的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3:16
1、暑假工资是否应该发给我?
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没有特别规定,应当补发(口头协议无效)
2、这个算不算违反合同,学校怎么算赔偿?
当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关于保险,现在合同没结束,我能要求学校赔我这一学期的保险吗?因为当时是口头协议,合同签的时候上面写学校要帮我买保险的。
保险是强制行为,属于学校的法定义务,必须补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3:15
深圳的律师:
1. 只要你上了班,当然必须支付工资;
2. 学校拆迁导致合同解除,应当补偿。应当补偿半个月工资;
3. 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你可以到社保局投诉要求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