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可以迁回原藉落户政策是什么时候出台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4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1:40
目前35周岁以下的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落户。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