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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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2:36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3月4日的讲话中提出的"八荣八耻",深刻阐述了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关键要素,这对明确社会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塑造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他的这一论述明确了我国当前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既反映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体现了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具有鲜明的思想深度和实际针对性。
荣辱观并非新创,它深深植根于人们内心。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人们,由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不同,其荣辱观也会有所差异。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其独特的荣辱观,如社会主义荣辱观则指向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荣誉与耻辱标准。
"八荣八耻"承载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它以服务人民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强调爱国、爱民等基本道德规范。它既具有先进性的引导,又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指导我们处理个人与集体、竞争与合作等关系,确立了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八荣八耻"反映了市场规则,它抵制拜金主义等消极现象,强调信用和法制,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提供了思想支撑。同时,它在现代社会中,尤其在维护公共利益和秩序,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我们社会中,正确理解并践行"八荣八耻",能够维护和谐,推动经济发展,振奋民族精神,促进国家强盛。胡锦涛同志的这一理念,为我们每个人提供了清晰的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是推动时代进步的重要力量。
"八荣八耻"的传播和实践,意味着一个时代的道德风尚将得以提升,使我们的民族在思想道德建设上引领潮流,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八荣八耻”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简称。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于2006年3月4日下午在第十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发表的“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中提出的。提出“八荣八耻”的目的在于引导中国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被评为2006年春夏中国主流报纸十大流行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