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学生申诉制度的范围是如何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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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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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9:39
【要点】
(1)学生申诉的范围比较宽,一般涉及较多的是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各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学生申诉的范围有如下几种:
①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各种处分不服的,这些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可以提出申诉。
② 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的,如在教育活动中对其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限制其人身自由权,私拆学生信件导致不良后果等,可以提出申诉。
③ 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财产权的,如非法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非法没收其财物,强迫其购买非必需教学物品等,可以提出申诉。
④ 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如教师剽窃学生的著作权、发明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权,学校强行将学生的知识产权收归学校等,可以提出申诉。
⑤ 学生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如学校或教师对学生的批评建议或监督举报进行打击报复的,可以提出申诉。(17分)
[注:上述五个要点各占2分,共占10分,相关论据总占7分,共占17分]
(2)在论述过程中,联系实际加以说明的,可酌情加1~3分。(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