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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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7:44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外轮理货、船舶代理、港口、码头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指导货物港务费稽征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管理及收费站设置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七)拟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