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2:2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2:04
2011年11月18日下午,一场重要的活动在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与高新区(新市区)法院举行,双方联合进行了学校教学实践基地的挂牌仪式。李娟副校长、高新区(新市区)区政法委副书记李行、法院院长张焰、副院长余刚、纪检委组长王湘以及政工组长李雅共同出席了这个盛大的仪式。参与人员包括高新区(新市区)法院的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以及学校教务处相关人员和法律系的全体教师。
这个基地的建立为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师们提供了一个极佳的教学实践平台,使他们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提升教学经验。同时,对于高新区(新市区)法院的法官们,这个基地也开辟了提升理论科研能力的新途径,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交流。
在首批实习教师成功完成实习并取得积极成果之后,紧接着,第二批实习教师已经顺利地接过了接力棒。自2011年11月18日的教学实践合作签约和教师实习基地揭牌以来,这些合作不断深化,为双方的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带来了实质性的推动。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是为适应新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求,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1年5月11日成立的一所普通公安高等院校。学校目前分为校本部、南校区、北校区三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