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不是在计提税金的时候才产生的 能不能直接借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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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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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5:03
你的理解基本正确。
会计账的作用不仅是核算经营成果,记录会计要素,也有清晰核算轨迹(过程)和反映资金来源去向的用途,即不是直接登记经营结果,而是逐笔反映和记录整个核算过程。因此,会计账都是按企业价值链流程,逐笔进行归集、整理、登记、核算的。
从这个角度说,“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是归集与反映与营业税和附加税相关的账户,而“应交税费”是反映在纳税方面负债的账户。如果直接缴纳,就不存在纳税负债了,可以直接贷方为银行存款。只有需要登记结算日仍存在纳税负债时,才使用“应交税费”账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5:06
1.月末有应增值税或有应交营业税时才提,按照应交增值税额或应交营业税额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如果本月没有应交税金-增值税/应交营业税,那就不用提了,也就不用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
3.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7%提取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3%提取
地方教育费按缴纳增值税的(或营业税)*1%提取--有的地区为2%
4。不能直接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银行存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5:04
除了价外税,一般的税金属于费用类
费用类业务,需要归集到损益类科目,这个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就是费用的最终承载科目。
至于计提,那是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调整支付和归属期间不同产生的
比如说,城建税,你在缴纳时是缴纳上月承担的税金,所以该笔业务应该记在上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但你是在本月缴纳的,所以在上月就应该计提,形成负债(应交税费科目归集)
按准则附录指导要求,一般对金额不大的如印花税及各种地方税费,不需要计提,在发生时直接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或管理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