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3:5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7:28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你说得了职业病〈轻度苯中毒〉,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通知你的单位,你一个月没有上班,按理说应当是由于身体不适需要治疗,也应当告知用人单位。这期间应当由个人向用工单位说明你的情况,或者以文字形式说明这些情况。如果你都没有做,只能与用人单位商量,按照单位规定补上手续。我认为,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其间的待遇,毕竟工作中受到轻度苯中毒的伤害是事实。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7:28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