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6:0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0:54
答:您好,根据六万块的性质的不同需要具体分析。
1 若此六万块是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作为夫妻关系的另一方,您需要共同承担此债务。
2 若此六万块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您则不需要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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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0:48
用于家庭开支的你必须承担。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0:54
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