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政法干警 什么时候报到?用缴费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1:4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2011年8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1年9月17日,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
2011年9月18日,教育入学考试。
2011年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2011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2年2月底前,入学。
2012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关于经费保障
1.对定向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基层政法岗位的试点班学生培养经费、免收学费经费、生活补助经费三项,全部由中央财政保障。中央政法主管部门应在招录工作结束后,尽快提供分地区实际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情况,以便财政部按照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当年生均经费定额、学费收费标准,以及生活补助费标准核定三项经费总额,下达到各招录培养院校。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经费,由中央财政直接追加预算下达;地方院校经费,按照院校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财政下达到院校所属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该项政法招录体制改革试点专项经费后,应尽快足额下达到各招录培养院校。
2.对定向到东、中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县以下基层政法岗位试点班学生培养经费、免收学费经费、生活补助经费三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保障。其中:中央财政负责保障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招录试点班学生的培养经费,按照财政部核定该院校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当年生均经费定额核定,随该院校其他学生经费一并下达;其余经费,由东、中部地区省级财政保障。请东、中部地区省级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试点经费支付程序。
3.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4.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工作经费,按照现行公务员招录工作经费途径予以保障。公务员考录经费由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内的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向考生收取。教育部门招录工作经费,按现行规定向考生收取报名费解决。
看属于哪一种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不知道,我也在等,兄弟是哪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