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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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8 00:13
1、什么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其中,补充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主要针对企业,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等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等国家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02、什么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递延纳税*?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03、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3.1、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年金缴费环节,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两者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假设小王供职于S公司,2019年按上年个人月平均工资(10000元)4%的标准,每月缴纳400元企业年金。公司建立的企业年金方案中,企业缴费比例不高于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在2019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小王按月缴纳的个人企业年金400元,应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对于企业缴费的8%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3.2、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S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基金委托符合国家规定的某养老金管理公司投资运营,每年企业年金基金都能获取不低于5%的投资收益,在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在分配计入小王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拓展资料】3.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领取的个人得税处理1.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小王在2050年退休时,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领取年金。如果是按月领取,假设小王每月领取2000元,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则小王每月应纳税额=2000×3%=60(元)。如果按季领取,即小王每季领取6000元,那么应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则小王每季应纳税额=(6000÷3)×3%×3=180(元)。如果按年领取,即小王每年领取24000元,那么小王每年应纳税额=24000×3%=720(元)。2.对单位和个人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2014年1月1日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2014年1月1日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第1项的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2014年1月1日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第1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小王2025年出国(境)定居需要依法一次性提前领取年金,其个人年金账户余额20万元,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则小王应纳税额=200000×20%-16920=23080(元)。4.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小王因其他原因需要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领取时账户资金余额20万元,则其应纳税额=200000×45%-15160=74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