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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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8:38
甘肃省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以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通过整合现有教育和培训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对参与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教育。各类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培训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均可承担培训任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侧重长期培训,而就业训练中心和企业培训机构则提供短期培训,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则承担短期培训。鼓励各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培训任务要求,通过“公开条件、自愿申报、合理布局、择优定点”的原则,确定定点培训单位,颁发培训许可证,并授予“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牌匾,定期向社会公告。培训内容包括技能训练、专业理论、必要的文化知识、创业能力培养、职业道德、职业指导、法规观念等教育,以适应市场需求,培养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技能人才。
培训期限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岗位要求确定。初中毕业生参加初级技能培训一般为1年,中级技能培训为2年;高中毕业生参加中级技能培训为1年,高级技能培训为2年。特殊职业的培训期限根据国家规定执行。对于一般岗位的新劳动力,培训期限可适当缩短。已流动就业的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培训,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培训期限依照城镇新生劳动力要求进行,从事农业生产的培训形式、时间、内容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培训方式多样,以全日制为主,其他人员可采取非全日制、学分制与学时制结合或远程培训等形式。教学方法灵活,如模块式、单元式,双轨制(理论学习与岗位实习并行),以及实习期间的“试工制”。培训内容依据劳动部要求设置课程,2年以下的课程分为基本素质、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四个模块。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和通用工种培训执行劳动保障部的培训计划和大纲,其他工种则由省劳动厅参照部颁标准制定培训计划和大纲。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由各定点培训单位组织实施。
劳动预备制度的招生与注册登记工作由劳动保障与教育部门协同实施。每年6月15日前对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培训资源库。准备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填写《劳动预备制度学员登记卡》,凭初、高中毕业证书免试参加培训。各地区根据生源情况,联合所在地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做好准备工作。各培训单位每年将所招新生名单报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纳入本地区职业介绍中心资源管理系统。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发展计划委、省经贸委、省工商局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