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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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7:04
在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员工或其他相关人员需立即向临近车站、列车调度员、*机关或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和个人需立即向企业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监管办安全监察值班人员报告,后者会按照规定上报给安全监管办负责人。
列车调度员需详细填写《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概况表》(安监报1),并分别向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监管办和铁道部列车调度员报告。安全监管办接到报告后,会填写《铁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表》(安监报3),并向铁道部安全监察司值班人员汇报,随后会进一步了解事故详情并及时补充报告。
若事故跨越其他安全监管办的管辖区域,发生地的安全监管办需将“安监报3”转送给相关安全监管办。铁道部列车调度员在收到报告后,会相应处理“安监报1”,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包括铁道部**办公室,由他们向部领导汇报。涉及其他部门的事故,**办公室会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等需由铁道部*向**报告,同时通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较大事故或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还需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事故报告需详细包括时间、地点、列车信息、旅客伤亡情况、货物情况、脱轨和设备损坏情况、事故对行车的影响、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立即报告的信息。事故情况如有变化,需及时补充报告。事故现场通信需使用紧急级别的“117”热线。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路运输企业需公开事故报告的值班电话,以便接收事故报告和举报。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