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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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0:21
银行实行部分准备金制度,其中二级存款准备金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资金由总行从各分行和直属支行集中管理,用于统一调度和*,以保证银行体系的支付能力和资金流动性。二级存款准备金的缴纳比例基于各银行的外币和本币存款余额,通常按一定比例提取和调整。
二级存款准备金的首要职责是保障全行的支付需求。缴存和调整过程是按月进行的,1994年起,总行继续执行原有的规定,即根据当年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上缴,少数民族地区分行则按较低比例。总行会根据各分行的资产负债变动情况,每月动态调整二级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和利息支付。上缴的这部分资金,总行会以联行利率支付利息作为回报。
为了激励各分行将闲置资金上存,总行设有定期存款业务,利率高于联行利率。目前提供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和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为月息8.925‰、9.15‰、9.375‰和9.6‰。存款到期后,总行将一次性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当联行利率发生变化时,定期存款利率也将相应调整。总体上,总行集中管理的二级存款准备金主要用于全行的支付保障和资金调度。
准备金(reserve)商业银行库存的现金和按比例存放在*银行的存款。实行准备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银行存款时,能有相当充足的清偿能力。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法定准备金制度还成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进行控制的一种制度。*银行控制的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的多少和准备率的高低影响着银行的信贷规模。这个制度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将吸收的存款全部贷放出去,必须按一定的比例,或以存款形式存放在*银行,或以库存现金形式自己保持。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重,称为准备率。